1 監管框架與角色
本頁取材自 10分鐘HKSI1 app 第一章,保留最常混淆的角色判斷。
證監會的法定位置
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第4及5條- 證監會是獨立法定機構,並非政府政策局或香港交易所的部門。 定義
- 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列出證監會的六項法定目標;情境題通常把其中一項改寫成「保障中介人盈利」等非目標。 必考
- 證監會於1989年5月成立;現行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則於2003年4月1日生效。兩個日期代表不同事件。 數字位
角色判斷
看到「制定政策」先想政府;看到「法定監管、發牌、調查、紀律」先想證監會;看到「上市規則前線執行」則要考慮聯交所。
考法
哪一項不是證監會的法定目標?
- 先分辨投資者保障、市場公平效率、減低金融罪行等公共監管目標
- 「提高持牌法團盈利」屬商業目標,不是證監會法定目標
香港交易所與監管機構的分工
SFO Part III- 香港交易所在法律上是交易所控制人,透過旗下交易所及結算所營運市場。 定義
- 聯交所處理上市事宜的前線規管;證監會保留法定監察、調查及介入權。 比較
易混淆
不要把「市場營運」與「法定監管」視為互斥;香港制度結合兩者,題目常測誰負首要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