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per 1 的官方名稱是「基本證券及期貨規例」。現行格式為 60 條選擇題、90 分鐘、70% 合格。真正難處不是每一條規則都很深,而是內容橫跨九個監管層次,選項只需換一個主體、一個法律層級或一個例外條件便會變錯。
v3.5 九章範圍
- 01
香港金融業監管概覽
- 02
相關香港法例及《公司條例》
- 03
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
- 04
發牌及註冊與附屬法例
- 05
業務操守與客戶關係
- 06
業務運作與常規
- 07
參與香港交易所
- 08
進入公開資本市場
- 09
市場失當及不當交易手法
這九章存在一條自然鏈:先認識監管機構與法律制度,再進入 SFO 與牌照;取得牌照後要遵守操守及內控;參與交易所、上市集資和市場買賣時,最後落到市場失當與執法。用這條鏈來記,遠比把九章當成九份獨立筆記穩定。
哪幾章最值得先投放時間?
第 3、4、5、8、9 章通常最密集。第 4 章尤其容易出現「規則名稱互換」:客戶款項、客戶證券、備存紀錄、成交單據與財政資源分屬不同規則;第 5 章則以客戶情境測合適性、專業投資者與利益衝突。
2026 年版本亦要求留意第13類受規管活動及虛擬資產規管。附表5列明第1至13類,其中第11、12類尚待相關制度生效;第13類(為相關集體投資計劃提供存管服務)已於2024年10月2日生效。虛擬資產題亦不能再以「非證券型代幣=完全不受證監會規管」作結論,因平台業務另可能受 AMLO 牌照制度約束。
四類常見陷阱
1. 主體對調
證監會、聯交所、香港交易所、結算所、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的權力不是同一層次。
2. 法律效果對調
條例、附屬法例、守則與指引不是「全部一樣有刑事效力」。
3. 數字放錯對象
同一個百分比或期限放到另一種客戶、產品或牌照上,便成為干擾項。
4. 把一般原則當絕對規則
「通常」、「除非」、「在合理情況下」都可能是答案關鍵。
一個可重複的答題框架
每題依次問:一、誰在做甚麼;二、屬哪一層法律或守則;三、一般義務是甚麼;四、有沒有豁免或例外;五、數字門檻用在誰身上。答錯後只記這五問中的哪一步失誤,不要抄一次正確選項便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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